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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方案

发表时间:2025-02-10

合伙人方案。

合伙人方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合伙投资百货店一间,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店铺由合伙人共同出资,乙方承包经营,并承担相应风险;甲方按协议分享固定利润,且不承担对店铺的债务风险。

2、合伙店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形式是个体工商户,或者合伙企业,如果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指定办理。

3、店铺名称:

经营范围:

店铺地址:

4、本店铺前期出资额为方共同追加投资):

(一)甲方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占50%;

(二)乙方以货币出资,为人民币10万元,占50%;

5、各合伙人应当在本协议签字、申请注册登记前,按照前条约定的数额比例足额缴付各自的出资,在年月日之前存入约定的账户。

6、利润分配:本店铺采取共同出资,乙方承包经营之模式,乙方按月向甲方支付固定利润,具体如下:

(1)、从营业之日起,前三个月营业额任务为2500元/日,利润为:2500(营业额)х25%(利润率)х30日(月天数)=(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费)—1000(水电费)=9750(净利润)÷2=4875(合伙人每月所得)

(2)、开业三个月以后营业任务为3000元/日,利润为:3000(营业额)х25%(利润率)х30日(月天数)=(毛利)—3500(房租)—4500(人工费)—1000(水电费)=(净利润)÷2=6750(合伙人每月所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方案 篇2

甲方: 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

乙方: 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

丙方: 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

丁方: 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就合伙出资购车经营运输一事,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益。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汽车运输;经营范围: 以学生接送主,其它出租服务为辅。

三、合伙出资份额、车辆落户、车辆所有权和合伙债务:

1、合伙人投资金额总金额为______元,各合伙人均分人民币______元。

2、车辆落户和车辆所有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诸车的所有权归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丁四方各占合伙份额的25%。诸车所发生的一切合伙债务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担,3、在运营中,如运营收入没及时到位,造成周转资金不足,各合伙方应协商,共同追加相同数额的资金到合伙项目中去,以保证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

四、合伙费用和开支:

1、以甲、乙、丙、丁四方的合伙方式进行财务记账,按约定分红。

2、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驾驶员工资及费用记入运营成本。

3、每年的审车费、保险费、车辆违章罚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由每月的盈利中计提,存入合伙专户,用于来年审车、保险等支出。

五、合伙利润的分配:

1、合伙利润按月结算,按季分配一次;合伙利润为当月运营总收入减去相关支出后平均分配本合同第四条第2、3、项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

2、合伙利润按各方所占合伙份额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会计方存入专户管理,用作运营资金。

六、入伙及合伙解除:

1、本合伙为甲、乙、丙、丁四方合伙,四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伙人;

2、在经营期限内,三方可以协议解除合伙协议;

3、如经营需要,合伙各方可协商追加合伙投资。

七、合伙事务执行:

各合伙方约定,由合伙各方共同决定合伙项目的营运方向。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含车辆调度安排),乙方负责本合伙项目的账务结算和财务核算,丙方负责合伙项目资金的管理和支出。合伙各方都必须积极为共同的合伙项目尽心尽责。

丙方应在比较方便的银行(含邮政储蓄银行)设立帐户,用于专项管合伙资金及合伙运营收益。

丁方积极配合其他三方的工作。如某合伙人的工作有缺点,其他合伙人应及时提出,以便及时纠正,以维护合伙项目的正常开展。合伙项目的运营,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运营。如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私自决定合伙项目的运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决定项目运营的合伙人承担,并赔偿其他合伙人的一切损失。

八、合伙的经营期限:

合伙的经营期限暂定为: 从_____年___月___日至合伙人一致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九、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必须要有三方同意。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安全、统一、完整;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十、违约责任:

1、一方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对其他三方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除四方协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合伙协议;一方合伙人擅自解除合伙协议给另三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另三方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各合伙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对于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以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从四方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丁方: 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3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地址: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丁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戊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地址:

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作为共同发起人参与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丁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戊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拟发起建立的公司及正式建立以后的公司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创造的利润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2、所有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负责具体经营、财务的股东有义务向所有投资人公开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一季度一次);

3、共同投资建立的公司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因公司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在执行事务时如因某个投资人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对其余投资人按照协商给予赔偿。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同意:

转让共同投资于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抵押;

更换事务执行人。

因故退伙的。

五、投资的转让和退出

1、需有正当理由,并在其余投资人全体同意方可退出;

2、退出需提前—月告知其它合作人并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3、退出后以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并在3个月之内予以付清。如情况特殊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方可以全体投资人商定的形式返还退伙投资人;退出时距离本协议签署之日未满一年的只返还退出投资人百分之80比例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4、各共同投资人未履行应尽义务的,消极怠慢共同投资的公司事务的,经全体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可按退伙(退出)处理。退出时返还退出投资人资产(按照退出当时公司的财产状况比例)。

5、各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6、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7、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五、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公司发起建立之日起(本协议签署之日)一年内,不得转让、撤回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公司不能成立时,对建立公司行为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4、在处理对外事务时,如若涉及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处理。

七、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如果逾期____ 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退出)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公司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根据国家企业经营管理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筹建《装修企业辅料、辅材销售经营与招商加盟》项目,甲方、乙方、丙方共同经营该项目,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投资方式

1、该项目由甲方、乙方、丙方共同投资经营,三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三方的投资额各占该项目的______%股权。

2、甲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并负责所经销商品的再加工、包装及发货及售后。

3、乙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并负责线下销售的所有相关工作,如线下销售目标任务的达成、销售团队的组建及管理、自拓客户及线上转线下客户的售后跟踪、城市业务拓展加盟等相关客户服务工作。

4、丙方:出资______万元人民币,并负责线上客户拓展工作,如线上客户拓展目标任务的达成、网店管理、网络推广、在线客户服务、客户定单设计、品牌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装修企业辅料、辅材销售经营与招商加盟。

2、项目概况:已达成市场共识,通过经营装修装饰企业辅料、辅材与建立加盟平台作为盈利模式。

第三条、合作时间

合作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四条、经营管理

1、三方均有对所共同经营项目提出优良建议和改进策略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乙方、丙方各负其责,分别为各分块业务的主责人,对本块业务所涉及业务有决策权,同时对其他两方的工作有建议权、无决策权。

3、甲乙丙三方参与经营管理,各司其责,以工定岗,以岗定资。

4、甲乙丙三方若相关岗位无能力管理或无管理人员,不排除引入职业经理管理相关岗位,薪资标准同国家规定。

第五条、知识产权及保密

1、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未向社会公开的技术情报和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2、在本协议终止之后,各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随之终止,各方仍需遵守本协议之保密条款,履行其所承诺的保密义务,直到对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本协议的保密条款而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第六条、收益分配

1、本协议项目所涉及的一切知识产权和基于本项目衍生的商业行为归三方共有所有权和收益权。

2、收益分成以“第一条:投资方式”协议中所示的股权比例分成。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应认真执行本协议各项权利义务,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任何违约一方将赔偿守约一方的全部损失。

2、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可到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

甲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5

合作人:甲(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人:乙(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餐饮店,共同投资、共同承担风险,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经营餐饮店(下称“该店铺”),该店铺位于_________,工商登记负责人为___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___。现该店铺由乙方独自经营,乙方同意甲方出资加盟该店铺,双方共同利用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第三条投资约定

(一)该店铺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双方根据该店铺包括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加盟费等一切经营有关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后的最终总价值)。

(二)双方各自出资情况如下:

甲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乙方出资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其中甲占投资总额的_____%、乙占投资总额的____%。

第四条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该店铺盈余(利润)按照双方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如存在盈余,双方应于每月___日前对前一个月的盈余进行结算,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结算利润盈余,禁止一方私自结算盈余。

(二)该店铺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出资比例在15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出资手续和定力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二)退伙。

1、需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并经对方同意。

3、未经双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六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三)出售合伙的产品(服务、货物等)、购进常用货物。

(四)支付合伙债务。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特别约定

(一)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________品牌在_________市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包括独自开店经营、或与他人合伙开店等)。未经双方一致确认同意,禁止任何一方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甜品餐饮项目。

(二)双方确认,该店铺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装潢、设施设备、原材料、加盟费等共计______元,全部资金已由乙方出资完成,现双方同意,甲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以相同金额出资,出资形式:以支付房租、原材料等店铺经营所需的一切开支作为出资,直至甲方出资部分与乙方投资部分持平为止。

第九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6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决定对_______火锅店进行合作经营,现经双方商议,由乙方现行试营运三个月,待三个月试运营结束后再约定具体合作事宜,现将三个月试运营期间合作具体方案约定如下:

一、店面具体情况:

1.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2.店面地址:____________

3.现有人员配置情况:____________

4.店面配置设施情况(详见盘点配置单)

二、具体约定事宜:

1.三个月试营运期间,由甲方提供营业店面现有所有配置,包括营业执照、操作间设备、楼面现有餐具、桌椅设备以及前厅所有运营设施,同时保证乙方运营权限的完整性。

2.此期间由乙方全权负责所有运营事宜,甲方在此期间不需投入任何资金,乙方在此期间不向甲方交纳任何费用。

3.此期间店面经营的.盈亏情况与甲方无关,均有乙方自行承担。

4.此期间店面所有经营内容,包括财务、人事、后勤等各方面。乙方可自行安排调整,甲方不予干涉。

5.此期间甲方不得以法人身份干涉乙方的任何经营行为店面合作协议书店面合作协议书。

6.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甲方店面的所有设施、设备,并保证甲方店面所有设施、设备的完整性。

三、甲乙双方再试运营期间无任何形式经济合作,并无任何形式的风险利润关系,乙方自负盈亏,待此协议期满后双方在进行商议由双方共同承担的合作经营费方式,试运营期限为至______。

四、本协议一式____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油田恒中区大商联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______经营地址: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店总投资柒拾万元(¥700000.00元)。

2、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伍拾万元(¥500000.00),占总投资总额的71.4%。

3、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贰拾万元(¥200000.00)。乙占投资总额的28.6%。

4、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5、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71.4%,乙方占投资总额的28.6%,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2500元的工资待遇。

2、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8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1、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河蟹养殖基地,主要从事河蟹养殖项目。

2、养殖基地地址:___________。

二、合作方式

甲方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提供技术和养殖管理。经营地点:

三、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四、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1、经双方协商,共同投资100万元进行河蟹养殖项目投资,甲方出资7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70%。乙方投资3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30%。

2、为确保本项目能够如期、正常运转,甲乙双方出资款项必须在以下期限前入账:

第一期:在20_____年5月15日前入账,出资金额4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40%,甲方出资28万元,乙方出资12万元。

第二期: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入账,出资金额3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30%,甲方出资21万元,乙方出资9万元。

第三期: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入账,出资金额3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30%,甲方出资21万元,乙方出资9万元。

3、如需追加投资,由甲乙双方按原投资比例或双方协商后各自重新追加。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河蟹养殖的经营场地、办公、食宿场所设施。

2、甲方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甲方负责养殖基地的经营、采购、销售及财务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殖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但甲方只提供食宿及办公场所,不提供劳务费用。

2、乙方应积极维护甲方的'形象及信誉,必须保证养殖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3、乙方无权销售给产品,必须交由甲方进行统一销售。

六、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净利润在100万元以内,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净利润超出100万元,超出部分按甲方60%。乙方40%进行分配。

3、若经营不善发生亏损,甲乙双方各负担50%。

4、债务由甲乙共同承担。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甲乙双方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外一方应当按比例在?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七、违约责任

1、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协议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双倍赔偿该经济损失。

2、由于一方不履行协议或严重违犯协议,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3、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限内擅自终止合作,先行投资一律不返还,并按投资额的双倍支付违约金。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1、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9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签订:

1、甲方:

2、乙方:

各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在中国长沙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一事,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合同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四条 企业名称

本企业名称为: (有限合伙)

第五条 注册地址

本企业注册地址为: 市 区 路 号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六条 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获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七条 合伙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投资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以工商核准为准)。

第八条 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出资期限

第九条 合伙人的名字、名称、住所和相关资料

如下表:

第十条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10.1 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如下表所示:

10.2 出资额的缴付期限:

10.2.1 首期缴付时间:20 年 月 日,按各合伙人认缴总金额的 %缴付;余下资金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10.2.2 上述缴付,由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缴资通知书,各合伙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当期出资足额缴付至本企业指定帐户。

10.3 认缴出资额的增加和减少:

10.3.1 本合伙企业设立的第二个财政年度后,如10.2条约定的出资缴付条件未成就,本企业的所有合伙人将通过决议并修改本协议,减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解除全体合伙人认缴但因缴付条件未成就而尚未实际缴付部分的出资责任。但,下列出资不得减少:

①支付本企业的管理费;

②支付本企业的债务和责任;

③本企业已经完成或再约定期内的交易中的投资;

④对现有投资组合中继续投资。

10.3.2 本合伙企业成立后的任何时候,如因经营所需,且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增加全体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

第五章 收益分配和亏损分担以及合伙债务的承担

第十一条 收益分配的原则

11.1 各方同意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1 若有合伙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但在最晚交付期限内缴足认缴的出资额,则按各方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11.1.2 不履行出资义务(指在本协议第10.2.2条规定的最晚缴付期限日仍未缴付出资。下同)的合伙人,其享有收益分配的出资额为己出资额扣除本协议第19.1条规定的管理费、第35.1条规定的违约赔偿金后的余额。

11.2 尽管有11.1的规定,本企业仍然应当按照本协议第15.3条规定的顺序派发收益和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奖励。

第十二条 税赋

本企业因向合伙人分配收益而预先缴纳的有关税项和所得税,被视同收益分配的一部分,从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中扣减。

第十三条 收益分配的形式

13.1 本企业的收益分配以人民币或可流通的有价证券进行。分配任何有价证券的价值以派发当日有关部门公布的市场收盘价为计算依据。

13.2 合伙人共同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四条 收益分配的前提

14.1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结束后,或经合伙人会议决定的更早时间,在扣除管理费后分配当期收益(包括红利和利息);

14.2 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项目投资,收到出售收入后,尽快将回收的本金和收益派发给合伙人。

第十五条 收益派发

15.1 本企业的投资收益及本金须回到本企业指定银行帐户,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进行分配;

15.2 投资收益应经独立审计机构审计确定;

15.3 经审计确定的投资收益按本协议约定比例、按以下顺序向合伙人派发:

15.3.1 首先所有合伙人按照其实际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获取年10%的收益;

15.3.2 其次,提取不超过1年的管理费准备金;

15.3.3 扣除上述两项提取后的余额部分,其20%奖励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向所有合伙人派发。

第十六条 亏损的分担

16.1 所有合伙人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16.2 当各方协商一致变更出资比例时,亏损的分担根据届时实际的出资比例确定。

16.3 当亏损超过全体合伙人出资时,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出资额的亏损;普通合伙人须承担超过出资额以外的亏损,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本企业债务

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本企业不得对外举债。

合伙债务应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时,有限合伙人在认缴出资额内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人会议和投资委员会

第十八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8.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吴学愚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在该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故不再执行事务合伙人职责时,经占2/3以上出资额的合伙人同意另行选定执行事务合伙人。

18.2 执行合伙人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

18.3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8.3.1 执行合伙人不能以本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包括其他合伙人。下同)举债及对外担保;

18.3.2 对于本企业投资项目的债务责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决定投资时必须由清晰的界定,并制定适当的财务安排予以规避;

18.3.3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按照本合伙企业的经营目标和市场情况选择各类投资工具;

18.3.4 对于各类投资的风险控制,执行合伙人应该制定具体的方案,向年度合伙人会议报告,在获得合伙人会议批准后在本年度实施;

18.3.5 执行合伙人每季度应将本合伙企业的各类投资的状态以书面方式向其他合伙人报告;

18.3.6 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权,应该由执行合伙人制定详细的管理规定予以保证;

18.3.8 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限。

18.4 执行合伙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所有有限合伙人提交以下文件:

㈠.每一季度开始后十日内,提交上一季度本企业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简明报告;

㈡.每半年开始后的十日内,提交未经过审计的半年财务报告;

㈢.每一财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

㈣.在有限合伙人提出要求后五日内,提交申报所得税所需的信息;

㈤.项目的评估报告或投资项目结算报告完成后五日内,向有限合伙人提交。

第十九条 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费用和报酬

19.1 管理费

本企业按年度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合伙财产支付。

19.1.1 管理费标准

本企业管理费按年度支付。在实现分红前,按照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应缴出资额的2%支付管理费;本企业实现分红后,按全体合伙人实际出资额减去分红项目投资额后余额的2%支付管理费。

19.1.2 未按10.2.2条约定期限缴付出资的合伙人,须仍按其应缴出资额支付管理费。

19.1.3 管理费支付的时间:

㈠.本企业设立第一财政年度的管理费在本企业经营执照颁发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

㈡.从第二个财政年度开始,管理费在每个财政年独处的20个工作日内支付。

19.1.4 财政年度自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

19.1.5 管理费的使用:

管理费用于执行合伙人的所有营运费用,包括工资、房租、通讯费、差旅费,及调查、评估投资机会与项目投资清盘所需的费用。

19.2 其他费用

本企业除向执行合伙人支付管理费外,还将支付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发生的所有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㈠.筹备与组建本企业的开办费用;

㈡.投资项目需要的专业律师、财务审计及其它专项服务费用;

㈢.介绍投资项目的介绍人、中介机构的介绍费和佣金;

㈣.资本利得税及其它税项,及收购、出售和项目投资其它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成本;

㈤.有限合伙人需要的专项报告的编制费用。

19.3 奖励

19.3.1 本合伙企业按本协议第15.3条规定向执行事务合伙人支付奖励。

19.3.2 对执行合伙人的奖励,不受全体合伙人对项目出售和处置后收入再投资的决定和约束。

第二十条 竞业禁止与豁免

20.1 本企业的投资达到认缴出资总额的70%时,执行合伙人可以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发起设立其他投资型有限合伙企业。

20.2 除22.1条情形外,执行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性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0.3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执行合伙人不得与本企业进行交易,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企业进行交易。

20.4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本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会议

21.1 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为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应以书面委托形式确定一名代表出席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由自然人本人出席。

21.2 合伙人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例会,经甲方或执行合伙人提议,可举行临时合伙人会议。

21.3 本企业合伙人会议的表决为一人一票制。

21.4 以下事项应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㈠.修改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

㈡.普通合伙人的入伙和退伙;

㈢.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㈣.合伙人增加或减少对本企业的出资。

㈤.本企业合伙期限的延长;

㈥.项目收益的分配方案;

㈦.投资原则或投资范围有重大改变;

21.5 对前款事项全体合伙人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合伙人会议,直接做出合伙人会议决议,并由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21.6 以下事项,为简单多数通过事项:

㈠.选择对本企业做审计的中介机构;

㈡.批准对违约合伙人的处理;

㈢.处理利益冲突;

㈣.本合伙企业的风险控制方案。

第七章 合伙企业的财产及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第二十二条 合伙财产

22.1 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

22.2 除非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和本协议约定的情形,且经本协议约定的程序,合伙人在本企业经营期限内,不得请求分割本企业的财产。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份额的转让

23.1 合伙人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转让时应当通知所有其他合伙人。

23.2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财产份额的出质

本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本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不允许将其在本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五条 入伙

25.1 本企业有新合伙人入伙时,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5.2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入伙前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5.3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按年10%的利率与原合伙人出资到位的实际时间差计算利差并向原合伙人支付。利差的支付体现为合伙人资本帐户余额的增减。

第二十六条 退伙

26.1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6.1.1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6.1.2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26.1.3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让退伙:

27.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

27.2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7.3 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27.4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相互转变程序按照《合伙企业法》有关规定办理:

28.1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该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8.2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8.3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 合伙财产份额转让

第二十九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条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本法和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

第十章 企业解散并清算

第三十二条 以下情形下,本企业解散:

32.1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32.2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2.3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32.4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32.5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3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三条 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四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违反出资义务的违约责任

35.1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10.2条约定期限缴纳出资的,应向其他守约合伙人支付其已缴纳出资的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守约合伙人按各自实际出资占守约合伙人实际出资总额的比例分配。违约金由执行合伙人从违约合伙人已缴付的出资中提取。

35.2 不履行出资义务的合伙人除按规定支付违约金外,若其他合伙人不同意减少合伙财产总额,则该合伙人应将其在本企业的实际出资,以实际出资时货币价值的10%为交易价格,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交易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六条 执行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6.1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给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本企业或有限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36.2 执行合伙人违反本协议,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该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限合伙人的违约责任

37.1 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本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7.2 有限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及本协议执行合伙事务给本企业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约定

第三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处理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书面通知其他方,并应在十五日内提供事件的详细情况及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件对履行本协议影响的程度,由签约各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本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本协议。

第三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39.1 任何因本协议而引起的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向设在的提出仲裁申请,并按其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终局裁决,对签约各方均有约束力。

39.2 在争议仲裁期间,除提交争议事项所涉及的权利和义务外,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内规定的义务和行使其权利。

第四十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四十一条 文本与效力

本协议一式五份,签约各方各执一份,报政府登记机关备案一份、剩余两份存放于企业。

第四十二条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为 合伙协议签署页):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人方案 篇10

一、合同双方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作内容

1.甲方拥有一家美容院,为了扩大经营范围,现将美容院股份开放给乙方,共同合作。

2.乙方应投资_________元作为合资资金,占股比例为_________%。

3.甲方应继续管理美容院,乙方则应负责营销和流量增长方面的工作。

4.乙方有权利提出美容院经营方针和方案,但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后才能执行。

三、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应签订合伙协议,确定每位合伙人的股份占比,以及各自的投资金额和获利分配方式。

2.甲方为保证经营顺利,应提供必要的财务支持,包括资金、设备、人力等。

3.乙方应负责营销宣传和店铺管理,确保美容院营收和利润的`稳步增长。

4.乙方应每月向甲方提供财务报表和经营情况汇报,以便甲方及时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五、投资额和股份占比

1.合资资金总额为_________元,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别出资,即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股比例为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股比例为_________%。

2.股份分配:

(1)甲方持股___%,乙方持股___%。

(2)甲方每年不少于向美容院注入_________元的'资金。

(3)甲方全权负责对美容院的财务审核,并向乙方发放每月经营报表和利润分配报告。

(4)乙方负责美容院经营和宣传管理,并按月向甲方提交财务报表和营业状况汇报。

六、利润分配

1.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享有美容院各项收益。

2.利润分配按照以下方式进行:

(1)按营业额的25%计算店铺经营成本。

(2)店铺运营费用、人员工资、活动及奖励支出等,在店铺经营成本之后计算。

(3)按剩余利润的出资比例分配给甲、乙双方。

七、违约责任

如甲、乙双方未严格遵守本协议,造成对方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追偿。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则应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

九、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内容。

甲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合伙人方案 篇11

创始股东甲: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始股东乙: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创始股东丙: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一方,以下单称“创始股东”或“股东”,合称“全体创始股东”或“全体股东”或“协议各方”。)

全体股东经自愿、平等和充分协商,就共同投资设立本协议项下公司,启动本协议项下项目的有关事宜,依据我国《公司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公司及项目概况

1.1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币种下同):_________________万元,公司的住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主体基本信息情况,以公司章程约定且经工商登记规定为准。

1.2项目概况

项目是一个____________,致力于______________,发展愿景是成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股东出资和股权结构

2.1股权比例协议各方经协商,对出资方式、认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分配如下:

甲方:以____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权。

乙方:以____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权。

丙方:以____________出资,认缴注册资本________万元,持有公司_____ %股权。

2.2如任一股东决定以专利、商标、著作权、不动产等法定其他出资形式出资的,应依法办理相关评估、交付或转让手续。

2.3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按公司章程约定,按时履行出资义务,否则,其股权比例自动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金的比例。

2.4公司注册资本金到位后,如仍不能满足公司资金需要,则全体股东应按各自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不愿意出资的,则其股权比例调整为实际出资金额占追加投资后公司的注册资金的比例。

第三条、股权稀释

3.1如因引进新股东需出让股权,则由协议各方按股权比例稀释。

3.2如因融资或设立股权激励池需稀释股权的,由全体股东按股权比例稀释。

第四条、分工

甲方:出任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

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

丙方:出任________,主要负责________。

第五条、表决

5.1专业事务(非重大事务)

对于股东负责的专业事务,公司实行“专业负责制”原则,由负责股东陈述提出意见和方案,如其余股东无反对意见的,则由负责的股东执行;如其余股东均不同意,公司CEO仍不投反对票的,负责股东可继续执行方案,但CEO应就负责股东提出的方案执行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5.2公司重大事项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全体股东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占公司以上表决权的创始股东一致同意后做出决议。

第六条、财务及盈亏承担

6.1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特别是资金收支均需经公司账户,并由公司财务人员处理,任一股东不得擅自动用公司资金。。

6.2盈亏分配

公司盈余分配、依公司章程约定。

6.3亏损承担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全体股东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七条、股权成熟及回购

7.1全体股东同意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分年按月成熟,每月成熟________%,满年成熟100%。

7.2未成熟的股权,仍享有股东的分红权、表决权及其他相关股东权利,但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股权处分行为。

7.3任一股东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将其未成熟的股权依其余股东各自持股比例转让给其余股东:

7.3.1主动从公司离职的;

7.3.2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

7.3.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而被解职;

7.3.4违反本协议约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7.4任一股东的股权在未成熟前,发生因婚姻关系解除而导致股权分割,或股权继承,或被认定为丧失行为能力的,参照上述第7.3款执行。

7.5回购

如发生上述第7.3款任一约定情形的,其余股东有权要求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以最近一轮新的融资的估值的____%的价格,将已成熟的股权按其余股东各自股权比例进行转让。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决定行使本条、款权利的,发生该等情形的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无条、件予以配合。

第八条、股权锁定和处分

8.1股权锁定

为保证创业项目的稳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公司在合格资本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或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前,任何一方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的,不得向本协议外任何人以转让、赠与、质押、信托或其他任何方式,对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进行处置或在其上设置第三人权利。

8.2股权转让

任一股东,在不退出公司的情况下,如需要对外转让已成熟的股权的,其余股东按所持股权比例享有优先受让权;如确实需要转让给第三方的,则该第三方应取得其余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且对项目的所能给到的支持和贡献不能低于转让方。

8.3股权分割

创业项目存续期间,任一股东离婚,其已成熟的股权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其配偶不能取得股东地位。已成熟的股权,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该股东承担),并由该股东对其配偶进行分配补偿,否则,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代为向其配偶进行补偿,并按补偿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股权继承

8.4.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在本协议及公司章程约定:创业项目存续期间,如任一股东去世,则其继承人不能继承取得股东资格地位,仅继承股东财产权益;针对已成熟的股权遗产财产权益,交由公司指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公司承担),其余全部或部分股东有权按评估价格受让,并按向该股东继承人支付的转让款金额比例取得相应比例的股权。

8.4.2未成熟的股权,参照本协议第7.3款约定处理。

第九条、非投资人股东的引入

如因项目发展需要引入非投资人股东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股东专业技能与现有股东互补而不重叠;

(2)该股东需经过全体股东一致认同;

(3)所需出让的股权比例由全体股东一致决议;

(4)该股东认可本协议条、款约定。

第十条、股东退出

创始股东,经其余股东一致同意后,方可退出,其已成熟的股权应按本协议第7.5款约定,全部转让给公司现有其余股东或其余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

第十一条、一致行动

11.1在公司引入投资人股东后,在涉及如下决议事项时,协议各方应作出相同的表决决定:

11.1.1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案、投资计划;

11.1.2公司财务预决算方案,盈亏分配和弥补方案;

11.1.3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组织形式或主营业务;

11.1.4制定、批准或实施任何股权激励计划;

11.1.5董事会规模的扩大或缩小;

11.1.6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11.1.7公司合并、分立、并购、重组、清算、解散、终止公司经营业务;

11.1.8其余全体股东认为的重要事项。

11.2如全体股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其余股东应作出与CEO一样的投票决定。

第十二条、全职工作

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全身心投入公司经营和管理事业,不再存有任何其他业务或工作关系。

第十三条、竞业禁止及限制和禁止劝诱

13.1协议各方相互保证:在职期间及离职后年内,不得以自营、合作、投资、被雇佣、为他人经营等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关系的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13.2任一股东,如违反上述约定,所获得的利益无偿归公司所有,如扔持有公司股权的,应将已成熟的股权,应以壹元的价格(如法律就转让的最低价格另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转让给其余股东。

13.3协议各方相互保证:自离职之日起2年内,非经公司其他股东书面同意,其不会劝诱、聘用在本协议签署之日及以后受聘于公司的员工,并保证其关联方不会从事上述行为。

第十四条、项目终止、公司清算

14.1如因政府、法律、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项目终止,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2经全体股东表决通过后可终止公司经营,协议各方互不承担法律责任。

14.3本协议终止后:

14.3.1由全体股东共同对公司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14.3.2若清算后有剩余,全体股东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14.3.3若清算后有亏损,全体股东决议不破产的,协议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

第十五条、拘束力

本协议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如与公司章程及修正案约定不一致的,在全体股东股东范围内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全体股东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公司章程约定的义务,须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与守约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及本项目发生之争议,协商不成的,任一股东有权向本公司注册地所在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通知

协议各方一致确认:各自在本协议载明的地址、手机号码、电邮均为有效联系方式,向对方所发出的书面通知自发出之日起7天内视为送达,所发出的手机短信或电邮,自发出之时,视为送达。

第十九条、生效及其他

19.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生效。

19.2未尽事宜,由协议各方另行协商,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各方各持一份,公司成立后,报公司备案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为签章栏,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人方案 篇12

退伙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合伙经营________公司,现因甲方与乙、丙两方发生严重分歧,现提出退伙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退出合伙。

第二条、甲、乙、丙三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甲方________元,甲方确认本协议签字之日已收到上述款项。

第三条、甲方退伙后,合伙事业某些事项需要甲方予以协助完成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如变更有关登记事项、变更有关协议主体、履行未完结的合同等。

第四条、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配合乙、丙两方办理证照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乙、丙两方方负责执行合伙事务,行使负责人权利,承担负责人义务。变更证照所需费用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执行。

1.甲方支付证照变更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

2.全体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担。

第五条、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乙、丙两方不得以甲方或者合伙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超出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事务。

第六条、甲、乙、丙三方承诺对双方合伙、退伙事宜俱无隐瞒。任何一方隐瞒事实,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为准。自甲、乙、丙三方双方共同签字后生效,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为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甲方退伙后,________公司在甲方退伙前已经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承担偿还责任。

第九条、甲方退伙后,________公司在证照变更手续办理完毕之前新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乙、丙两方新设的主体(以下简称"新设主体")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由乙、丙两方享有及承担。

第十条、甲、乙、丙任何一方或几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非因法定事由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中止或终止履行本协议。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丙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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